午收在即,亳州进入重点禁烧时段

《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明确全年两个重点禁烧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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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21年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我市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严格查处,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力争实现零火点,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谯城区赵桥乡双楼村麦田,农民一边驾驶收割机在收获小麦,一边驾驶打捆机打捆秸秆。(资料图片) 张延林 摄

力争实现零火点目标

根据《方案》,今年我市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严格查处,采取“以种促禁、以用促禁”的办法,做到真正禁烧、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彻底禁烧。

《方案》明确了禁烧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禁烧时段,确保全市2021年国家卫星监测火点总数和省级督查火点数不进入全省前八位,力争实现零火点,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突出重点抓好禁烧

《方案》要求,要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认真总结做法并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为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继续大力推行农机托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农机托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抓好多方对接、协议签订和农机具落实等工作,午季在5月底前、秋季在9月底前将各项托管措施落实到位。主要农作物托管面积达到95%以上,确保实现人、地、机无缝对接,收、种、禁一体化作业。鼓励和支持秸秆打捆离田,将打捆离田和秸秆加工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争取1—2年时间内在每个粮食主产区行政村建设一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对秸秆打捆收储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经纪人)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确保秸秆打捆离田率不低于50%。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继续实行市暗访组暗访县区,县区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两委成员包自然村(村民组)、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发挥“邻长制”作用,全面建立包保网格。村级包保网格要设立指挥部,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

突出抓好重点监管时段和重点监管对象禁烧工作。各县区要加强省界、市界、县区边界、乡镇边界的禁烧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对举办庙会等活动的,严格落实报告制度,防止出现大面积焚烧事故。午收、秋收期间,将中午和傍晚作为重点监管时段,开展不间断的暗访巡查。着重解决困难户、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的收种和秸秆堆放问题,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科技支撑创新监管手段。市大气办、市禁烧办和各县区要强化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应用,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充分借力科技,以视频监控技术、AI智能分析为技术核心,提供全域监管的高空整体瞭望观测、热成像测温报警多模式探测系统,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的全链条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秸秆焚烧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要加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各县区要倒排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进程,统筹地块、统筹机械、统筹政策、统筹堆放,加大秸秆离田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

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

《方案》明确,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保证金制度。2021年5月25日前,各县区要分别向市财政缴纳50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亳州高新区向市财政缴纳20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

严格落实奖惩。在重点禁烧时段内,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测和省、市暗访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该县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100万元。对重点时段以外出现的各类焚烧现象,每个火点扣除10万元。对实现零火点的县区,除全额退还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足额拨付市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外,市政府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亳州高新区奖励200万元),并在申报各级环保、农业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

严格预警和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出现火点的县区,市禁烧办将对该县区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县区予以警示;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县区,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视情形约谈所在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审批所在县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省部级以上的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提请荣誉授予部门予以取消)。对年均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2个且导致全市火点数进入全省前八位的县区,由市禁烧办提请市政府责令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亳州广播电视台作公开说明。各县区应对市禁烧办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和实施区域限批的工作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各县区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

“四不两直”开展暗访督查

《方案》明确,要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今年继续安排8000万元作为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原则上每个县区2000万元(不含亳州高新区)。各县区要严格落实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工作经费,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市、县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对违规操作、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和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回奖补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加强暗访考核。各县区要做好网格内禁烧情况和包保人员履职情况的巡查工作。午秋两季重点禁烧时段,市禁烧办将成立4个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督查。重点暗访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保干部及工作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和收、种、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和“零容忍”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依纪依法给予问责。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2369、12345等热线举报各类焚烧行为和各级巡查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现象。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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