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我市首次成功挂牌出让三宗工业用地“标准地”。这三宗“标准地”均于2021年4月28日首次发布出让公告,面积107147平方米(160.72亩),成交总价1816万元。
工业用地“标准地”即在土地出让前明确每块工业用地的投资、建设、产出等标准,在建成投产后按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亳州市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亳州市将于2021年8月底前,在全市六个省级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确保2021年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据悉,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可有效解决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促进工业企业自身提质增效。同时,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优质企业“筑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张淘沙 周顶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