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构建林业资源监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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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与亳州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强化涉林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及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增强涉林执法和司法的刚性和质效。

《意见》确立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建立了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联合督办等7项具体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和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有关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

《意见》强调,到2021年底,在全市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执法有力的林业资源监管新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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