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晓东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登记的公告
我局办理的石晓东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现犯罪嫌疑人石晓东 (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126****0811,家住:亳州市谯城区建安路280号)已被我局依法执行逮捕。鉴于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报案,为最大限度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请与石晓东有关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我局报案登记。
一、报案人需携带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有关证据资料(包括合同、协议、借据、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案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未报案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三、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人报案登记地点: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经侦大队(亳州市谯城区北一环路)。
联系人:古警官 18056781000 0558-5233484
徐警官 15256370156 0558-5233484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如有涉及石晓东其他犯罪线索,希望涉案受害人和相关证人、知情人踊跃检举揭发,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石晓东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特此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
2021年6月4日
来源:谯城警方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