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亳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实施,将会给全市广大参保职工提供哪些医疗保障?
答:经市政府同意,《亳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实施。据初步测算,每年将为我市罹患大病的参保职工减轻约2000余万元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补齐了城镇职工医保短保,通过发挥医疗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推进落实“六保”任务。
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待遇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分段报销:0至5万元报销50%;5万(含5万元)—10万元,报销60%;10万(含10万元)—20万元,报销70%;20万(含20万元)—30万元,报销80%;30万元及以上,报销90%,年度封顶线30万元。
问:请问市直职工慢性病鉴定何时开展?
答:2019年市医保局成立后,就在当年10月份组织了市直职工慢性病鉴定,范围涵盖特殊慢性病4种,普通慢性病23种。经过外聘专家、纪委全程监督、复核复审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操作,共1167人符合条件,纳入慢性病报销范围。参照惯例,职工慢性病鉴定每两年开展一次,我局拟2021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市直职工慢性病鉴定,具体时间和程序将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届时,市直职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