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不少市民收到“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甚至有的市民还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得到了可以退税的“回复”。不过,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这个“公告”是假的,请市民不要相信。
6月30日,市民王女士收到一条信息:“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企业职工公务用车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企业职工通讯费补贴税前扣除标准:每人每月240元,一年是17280元。”
起初,王女士并没有相信,认为是垃圾信息或者诈骗信息。但随后她又收到一个视频,里面详细地介绍了操作步骤。由于全程都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进行,王女士认为不会造成损失,便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最后跳出了“你可申请的退税金额1123.62元”,王女士果断选择了“申请退税”按键。
记者了解到,像王女士这样重新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市民不是个例。但这事靠谱吗?
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这是个假消息。也就是说,王女士虽然看到了“你可申请的退税金额1123.62元”的提示,但由于不符合退税条件,最终也不会真的退税。请市民务必如实申报年度汇算,否则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2020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6月30日结束。请广大市民不传播这些不实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务必如实申报、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