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危化品企业《安全合格证》如何办理?
答: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合格证》方可任职,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第44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然后通过我局组织的考核合格,由我局颁发《安全合格证》,其他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问:从事危化品的业务需要办理什么证?
答:如果是生产危险化学品,那么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如果是经营危险化学品,那么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