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变身“加油车”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7月27日,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辆车存在非法售卖汽油的行为。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驾车前往调查,发现该举报线索属实。

经查,从7月17日开始,夏某某私自驾驶一辆长安七座银色无牌照面包车在汤王大道和柴胡路交叉口向南50米处,用加油箱非法储存散装汽油,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售卖。因其知道非法买卖汽油是违法行为,且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将经营场地设在了较为隐蔽的小路上。

被民警查获时,夏某某已销售汽油达1万多升,价值6万余元。车内也没有配足灭火设施,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夏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销售汽油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提醒,非法经营的汽油来路不明,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长期使用对车子损害较大,请大家自觉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有非法销售汽油现象,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