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亳州市庆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前不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亳州市庆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一辆运输混凝土的罐车正在冲洗罐体内残留混凝土,生产废水收集管道损坏,没有及时停产维修,大量冲洗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循环利用,而是直接排放到厂区外北侧小麦地内,执法人员现场用pH试纸对排放到小麦地里的废水进行测试,pH值约为14,呈强碱性。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清除排放到小麦地里的生产废水,并处10万元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局机关,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