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进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公正为民,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其所办理的7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成为新时代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他就是“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李浩。
工作中的李浩
未检岗位创新功
到未检部门工作以来,作为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每天翻阅大量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案件与书籍,成为李浩的必修课。
“第一检察部的案件占全县刑事审查起诉工作的80%,第六检察部主要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不管是程序上还是经常适用的法律法条上,两者都有很大的差异。” 李浩说,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才能更好地做好未检工作,办好经手的每一个未检案件,依法依规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做好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李浩积极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2月4日,未检部门收到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异地协作委托函,因被害人户籍所在地在利辛境内,请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做好被害人的未成年人子女的救助工作。李浩随即和同事来到被害人家中,了解到被害人两个女儿都是未成年中学生,且家中已无长辈能够抚养。随后,李浩和同事来到居住地村委会、所在学校进行实地走访,多次联系教育、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并协作完成认定事实孤儿及相关司法救助工作,让两名未成年学生得到了妥善安置。
扫黑除恶当先锋
在外人看来,检察官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好职位,但对于李浩来说,检察官的身份更是一份责任与使命。
李浩先后在公诉科、监所科、第一检察部工作,2019年还在第一检察部工作的李浩,承办了3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案中,他严守办案纪律,严格把握入罪标准,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全指导、全介入,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收到良好办案效果。
在办理其中一起涉黑案件期间,因该案涉案范围广、涉案人数多、涉案罪名杂,卷宗多达59本。审查卷宗、核实证据、查对情节、回应嫌疑人、制作文书……面对案件错综复杂、工作量巨大的实际,李浩昼思夜想,最终设计出“案情一览表”,迅速引导案件审理突破困境。
“标明参与起数、犯罪情节、量刑情节、附加刑、决定刑期等,有的是骨干分子,有的数罪并罚,有的累犯,有的从轻,纵横交错,一目了然,防止遗漏差错。”李浩介绍,作为一名公诉人,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负责扫黑案件的公诉人,只有把工作做细做实,才能做到对案件了如指掌,确保司法公正。
由于办案时间紧、任务重,夜以继日的长期伏案工作导致脊椎压迫神经,又加上劳累过度、精神压力大,积劳成疾,最终李浩昏迷在工作岗位上。所幸被同事及时发现并送医,得以转危为安。在病床上,他依然放不下工作,时常向同事了解办案进度,休息了几天后,他又重新回到岗位,很快将这起涉黑案件办结。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李浩先后被授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县综合评比先进个人”。
司法办案做尖兵
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面对办案量成倍增长的压力,李浩始终坚持在规范办案中锤炼自己,高标准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认真核查每一个犯罪事实,把每一份文书都做成精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积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3月6日,在疫情防控一线值班的李浩,办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一嫌疑人偷偷把继父家中价值4700元的玉米卖掉。案件本可一诉了之,但李浩并非就案办案。在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亲属关系及其他实际情况,李浩为双方当事人说理讲法,促使了双方和解。同年7月,该院作出对嫌疑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些‘小’案子对我们来说再平常不过,但对当事人来说比天‘大’,能为老百姓办些实事,做到定纷止争,比单纯适用法律能起到更好的效果。”李浩说,
正是这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李浩2017年办理的“缪某某羁押必要性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其先后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市级优秀公诉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是褒奖也是鞭策,今后我会更加努力,把每一项工作做深做细、办实办好,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李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