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军人立三等功有牌匾吗?
市退役军人局回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该办法规定:对由军队授予个人的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奖励后,要将这一喜讯的书面文帖(喜报)报送给其家庭。送喜报时,应当举行相应送喜报仪式。对于送喜报数量较多、时间较集中的,可以举行集体仪式。仪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可以包括宣读喜报、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主要成员佩戴绶带或者大红花、送交喜报等环节。我市还规定了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庭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功10万元、二等功3万元、三等功3000元、优秀士兵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