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 从“头”开始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连日来,市烟草专卖局物流中心在检查“隔夜酒”的同时,集中开展职工骑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检查,劝导骑电动自行车的员工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增强了职工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