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再提高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每生每年分别提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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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通知中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分别提高4000元。

根据通知要求,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根据通知,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通知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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