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我市出台《亳州市2021年秋冬季(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强化大气环境执法检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2021-2022年度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
督查目标任务是, 继续坚持近三年来摸索形成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机制,督促各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常态化管控的基础上,保持打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21年10-12月份PM2.5平均浓度优于去年同期水平或基本持平。
督查重点是,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2021年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砖瓦窑厂、中药企业等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各类扬尘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场所防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前厅后灶、灶间密闭,油烟净化、掩门经营”要求;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情况,严防散煤、土炕死灰复燃;移动源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检查高污染车辆限行、机动车环保检测措施落实情况、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情况;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分组方面,成立8个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第一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药业企业为重点的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治理专项督查检查。
第二组: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谯城区砖瓦窑厂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检查。
第三组: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中药材初加工和周边乡镇冒黑烟车辆污染治理专项督查检查。
第四组:网格办、PM2.5小组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责工地扬尘治理专项督查检查。
第五组:网格办、罗克佳华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餐饮油烟治理专项督查检查。
第六组:信息中心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开展柴油机车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检查。
第七组:整改办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汽修、喷漆、印刷行业污染治理及散乱污专项督查检查。
第八组: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秸秆禁烧专项督查检查。安徽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根据需要做好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保障。
督查时间安排,检查时间:10月7日-10月20日。秋冬季期间其他月份,原则上每月安排督查一次,每次10天,督查时间安排在每月中旬。
督查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各督查组对照督查内容,采取全面排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首轮督查采取全面排查方式,全面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原则上每天督查检查点位均不少于10家。督查时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联系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
各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要做好记录,填写现场检查表,每天督查结束后,将问题清单以及督查情况反馈市大气办。市大气办将督查情况分别通报到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本次督查的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查期间,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通讯员:孙凌 记者:汝平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