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废赔偿52万多元

我市首份“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废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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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一周内两次组织磋商会,与淮北市的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赔偿义务人)就涡阳县临湖镇崔庄非法转移倾倒危废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最终达成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磋商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赔偿义务人危废倾倒案件违法事实,阐明了调查结论、鉴定过程及鉴定评估情况、法律依据,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要求。经过多轮磋商讨论,双方对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内容达成一致,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该协议明确,由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承担本宗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生态环境损害、环境损害评估、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评估等费用490482元和其他事务性费用3万元,扣除赔偿义务人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危废应急处置费用89920元,赔偿义务人还应支付赔偿款400562元和其他事务性费用3万元。协议签订后,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全部支付了应付款项。

这是我市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方式,首次与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废的责任单位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将对指导辖区内办理非法跨区域倾倒危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者得到应有惩处,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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