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亳州市学科类培训机构暂停招生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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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期间暂停招生收费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1月12日起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按现有政策要求,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营转非”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面向高中阶段培训的机构必须在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后,方可进行招生及收费,尚未完成审核登记之前,不得再招收新生,不得预收培训费用。

家长要认真查看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如无相关公示信息,请不要缴费。

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根据工作安排,各县区及亳州高新区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超过时限,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

请家长尽快与学科类培训机构协商,将现有的学科类课程尽快消课。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继续进行招生及收费、无办学资质开展培训、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开展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家长和广大群众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咨询和举报电话:

亳州市教育局:0558-5125299

(记者:曾莹莹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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