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成为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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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旅游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为了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整个旅游业的快速发展,1995年3月,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和评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1996年4月,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召开了部分城市旅游工作座谈会,拉开了全国创优工作的序幕;经过1997年的深入调研和积极筹备,1998年,国家旅游局出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试行)》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办法》。

1998年12月18日,亳州市成为首批54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目前,亳州境内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7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8处,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国家4A级旅游景区9处,国家级非遗6项,省市级非遗182项。

2009年,国家旅游局将不再组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强县的验收和命名工作;自1998年开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来,共有337座城市分九批通过了验收。 (陈显锋 整理)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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