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季度,经审核租赁补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谯城区共298户家庭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公示期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市民朋友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谯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电话:0558-5666208、0558-5965966。
(记者:李锦文 通讯员:王路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根据《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季度,经审核租赁补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谯城区共298户家庭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公示期为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市民朋友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谯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情况,电话:0558-5666208、0558-5965966。
(记者:李锦文 通讯员:王路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