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买分卖分” 两人被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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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11月30日,我市交警查获两名“买分卖分”违法人员,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现场处罚窗口,一名男性驾驶员要求处理一辆本地大型挂车两起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该名男子的两起共记8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核实,并告知其不准买分卖分,并让其签署了承担法律责任书。按照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处理了两起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工作人员通过该车辆以往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人体貌特征等进行了比对,发现该名男子与以往驾驶员相貌出入较大,存在疑似买分卖分的嫌疑,这时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向正在处罚室周边蹲守的两名打击“黄牛”人员联系,告知刚刚外出人员疑似买分卖分行为,不出所料,该名男子乘坐一辆私家车准备离开,这时执法人员表明身份立即将其拦下,现场将车内正在交易的两名“买分卖分”人员成功控制。

经初步调查,两名涉嫌买分卖分人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车管所将两人移交辖区派出所。当天下午,辖区派出所对李某合、周某艳两名买分卖分人员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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