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 一乡镇原党委书记受审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12月3日,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张某飞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飞在担任单集林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和丹城镇党委书记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17.329万元,数额较大;利用其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22.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某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被告人张某飞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认真悔过。

本案由涡阳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近亲属旁听了庭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