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我今年84岁了,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我想将房屋留给妻子,将存款平均分给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遗嘱该怎么立?
周茹律师:王先生所说的情况属于《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自书遗嘱,订立自书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书遗嘱全文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也就是说在遗嘱上的每一个字都必须要王先生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实践中有些人嫌麻烦,让他人代写部分内容,最后自己再写“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愿”,或者把遗嘱制作成填空题,部分打印、部分手写,这些统统都不能视为有效的自书遗嘱。另外遗嘱中有增删,也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签名、注明日期。
二是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签名。王先生在订立遗嘱时要签署自己的正式姓名,不能用按章或者按指纹来代替。
三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注明年、月、日。王先生订立自书遗嘱时,要亲自注明年、月、日。注明确定的日期,是为了防止存在多份遗嘱时,无法确定遗嘱订立的先后顺序。
此外,如果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