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的建议
提案人:蒋召亮
承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
机构改革前,原市发改委、农委、国土、水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分别承担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五个部门农田建设职责统一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新体制,切实改善了过去“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落实安徽省农田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市通过开展“树亳州农发形象,铸农田精品工程”的争先创优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制定建后管护办法。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巩固农田建设成果,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使建成的农田工程长久持续发挥效益,2020年我市印发了《亳州市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后,移交给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区乡镇作为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进行工程建后管护;每年市级配套一定的管护资金,同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项目区乡镇和村集体等均要筹集落实管护资金,保障农田建设工程的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把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考核重要内容。
实行质量保修期制度。签订高标准农田施工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设置质量保修期的措施,按照工程审计额的3%预留质保金,期限为1-3年,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建单位进行维护维修,质保期到期后再次进行工程质保期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质保金。
开展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工作。我市按照“谁建设、谁排查,谁建设、谁整改”的原则,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管护等全过程不同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对以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以提升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