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谯城区住建局获悉,根据《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审核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截至1月10日,谯城区共有219户家庭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名单如下公示期7天(1月12日至1月18日)。
(点击可放大)
如市民朋友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谯城区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电话0558-5666208 0558-5965966
邮箱gzffwzx@163.com
记者:李鹏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记者从谯城区住建局获悉,根据《谯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审核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信息,截至1月10日,谯城区共有219户家庭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名单如下公示期7天(1月12日至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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