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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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下午,谯城区检察院宣布送达了《家庭教育令》,这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亳州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该院在办理郑某危险驾驶案过程中,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郑某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要求其今后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郑某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郑某的监护人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履行好监管职责,帮助孩子回归正确人生道路。

下一步,谯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并以《家庭教育令》为抓手,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制定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方案,并做好监督回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贡献。

记者:路振杰 通讯员:吴云飞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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