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亳州市发布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倡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较大噪声及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更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即日起至3月31日,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要求,在禁燃禁放时段内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劝阻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广大中小学生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不燃放小烟花、小炮竹,并监督家长、劝阻亲朋好友不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市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口口相传、微信、电话等途径,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禁放内容和好处,使禁燃禁放要求家喻户晓。

五、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举报电话:12345、110。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亳州!

(责任编辑:蒋海涛)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