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

涡阳一企业环境违法被罚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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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联合涡阳县西阳镇环保站,针对群众举报的西阳镇范蠡社区造纸厂环保问题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发现了该造纸厂涉嫌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纸厂内共有1条生产线,其中磨浆池中的生产废水通过软管抽排至厂区南侧的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地上。

执法人员随即对水体进行采样检测,经过检测结果证明,该纸厂向外排放的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COD)为971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5.47倍。对此,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该纸厂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万元,同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负责人表示,他们会联合各乡镇环保工作站以及环境监督长,加强对全县非法造纸厂巡查,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的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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