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联合刑事侦查大队城关中队破获“拉车门”盗窃案件,成功追回涉案财物50000元及手机一部。
2月9日春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其停放在某超市地下车库车内财物被盗。在接到报警后,春店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通过调取商场地下车库监控视频发现嫌疑人陈某某在地下停车场将现场停放的车辆车门都拉了一遍,其中一辆红色SUV和一辆白色轿车因车主忘记锁车门被盗窃成功,作案后驾驶一辆粤C的机动车驶离现场。
随后,利辛县公安局办案民警通过大数据研判,锁定陈某某踪迹,发现其驾驶机动车前往阜阳后,与阜阳警方取得联系,成功将陈某某抓获。在审讯期间,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陈某某曾在2003年因盗窃在苏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月11日下午,办案民警将追回的涉案财物返还给群众。受害群众对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贵重财物尽量不在车内存放,车主要养成离车锁门习惯,勿给不法分子留可乘之机。一旦发生此类案件,保护好案发现场的同时立即报警。
记者:李锦文 通讯员:程莊臣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