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勾结用虚假病历骗保两百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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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某身为医生,却利用职务之便,或和被保险人勾结,或指使亲戚朋友住院,通过让真正患有心肌梗死的病人冒名顶替做检查,虚构被保险人患有急性心肌梗死,再利用虚假病历骗取保险理赔款。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明某退赔其参与骗取的保险理赔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明某原系亳州市某医院神经内科医生,2019年9月,张某(另案处理)经李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到被告人明某所在的科室病区住院,明某虚构张某有急性心肌梗死的症状,安排其他人冒充张某做冠状动脉CTA检查,使张某确诊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确诊后,张某很快办理出院手续,利用其确诊急性心肌梗死的病历向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成功骗取保险理赔款584537.23元,明某从中获取10万元好处费。

2019年,被告人明某替其岳父汪某购买多份保险。2020年1月,明某安排汪某到其所在的医院住院,明某在明知汪某未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冒充汪某做冠脉CTA检查,使汪某确诊急性心肌梗死。汪某出院后,明某使用汪某虚假的病历向保险公司申报重大疾病保险理赔,向支付宝公司申报互助宝,骗取重大疾病保险307771.64元,骗取支付宝公司重大疾病互助金10万元,上述款项到账后,均被明某转入其本人或其控制的账户。

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明某伙同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利用虚假的病历实施骗保行为共计7次,骗取中国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款、支付宝公司互助宝重大疾病互助金共计27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某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明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可从轻、减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又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主审法官刘善金介绍,此案最大的特点是医患勾结,被告人明某是一名神经内科医生,也是骗保案的关键人物之一,诈骗手段也不是说多高明,只要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仔细审核一下他们的理赔材料,对被保险人简单核查之后,应该很容易就能发现问题。本案的案发系因骗保人刘某(另案处理)做过胆囊切除手术,但替刘某做检查的人没有做过同样的手术,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了这一情况,调查员仔细比对相关材料后,发现所有案件在“就诊医院”“就诊病区”“疾病类别”“住院流程”“观察期后立即出险”等方面存在高度雷同。随着相关保险公司的报案,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了被告人明某一伙人进行保险诈骗的相关事实。

记者:李锦文 通讯员:郑文慧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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