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村危房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鉴定为整栋危房(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房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问: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答: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可向我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投诉。
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负责处理,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参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