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了《关于在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加强非诉执行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该项机制,切实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助推依法行政、规范土地执法、切实提升土地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工作中应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线索移送制度、协助调查制度、联合督办制度、日常沟通联络和联合培训等协作配合机制。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立足行政检察职能,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从行政非诉执行受理、审查、执行等环节入手,发现法院应受理不受理、怠于执行、不规范执行、不送达文书等线索,要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并适时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