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直播间 5501234 上线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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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子女买房(房产登记子女名字),父母的公积金能否和子女一起使用为房子还贷?每月还贷份额有没有限制?

答: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部分,可申请提取同户家庭成员(仅限于直系血亲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提取手续。偿还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户家庭成员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总额。还贷期间每年可提取1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最小提取频次为每年提取1次。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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