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违反禁钓规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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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蒙城县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该局渔政执法人员对一名违规垂钓者罚款200元。这是3月25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修订实施后,我市开出的首张垂钓罚单。

据了解,渔政执法人员在省级芡河鳜鱼青虾水产种资源保护区水域开展渔政执法巡查时,发现一名垂钓者使用一杆一线一钩渔具进行违规垂钓,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依据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规定,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对其当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巡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名垂钓的垂钓水域属于长江流域常年禁捕水域,所使用的真饵复钩渔具属于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渔具,其垂钓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和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记者:李鹏  通讯员:管伟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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