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公立医院医用设备实行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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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谯城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谯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采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对谯城区公立医疗机构50万以下医用设备实行集中采购制度。

《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采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阳光操作、严格监管,分级分类采购。

《通知》对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化。卫健委对医疗机构的采购设备需求,从医疗能力、医技人员资质、设备配置情况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医保部门对论证后确需采购的医用设备,组织专家制定招标参数及详细配置清单,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同时对由各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的单价或批量10万元以下的医用设备结果进行监督,按年度汇总相关数据,进行品种、型号及价格公示。

《通知》还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申报医用设备采购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集中采购管理。对不按规定参加集中采购、违反合同约定、不执行中标结果的,医保局、卫健委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各医疗机构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谯城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将节约采购成本,统一设备标准,共享优质资源,更减少公立医院机构设备采购环节的权力寻租,有效降低设备采购领域的腐败风险。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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