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庙乡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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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孙庙乡药安办、市场所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我乡辖区内所有药店进行大检查,切实做好该乡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对药店要求如下:

一、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不销售假劣药品、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电脑管理软件正常使用 。做到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二、未下载本药店安康码的不予经营,从业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查报告,工作人员每天上班要扫本店安康码。 切实做到落实专人对所有进店顾客一律先完成扫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戴口罩、对“两码”和测温结果进行认真核验,无异常的,方可进店;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经常性消毒,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有异常的立即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提倡实行“隔离式“的方式经营。

三、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并通过皖事能APP准确及时上传,保证店内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合理分工,落实守门查验、登记上传各环节责任到人。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该乡零售药店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检查组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要积极发挥各药店的“哨点”作用。

(作者:刘雪楠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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