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浙江杭州曾通报一起涉疫案件,2020年4月,一男子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最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问该案件有怎样的法律启示?
律师: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冒用、伪造健康码的情况,这类行为均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冒用、伪造健康码其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
记者:浙江杭州曾通报一起涉疫案件,2020年4月,一男子擅自研发“健康码演示”App并上传至应用市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最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问该案件有怎样的法律启示?
律师: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冒用、伪造健康码的情况,这类行为均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冒用、伪造健康码其行为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