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放废水 涡阳一企业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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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涡阳县查处了一起向涡阳向阳河水体排放废水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日前,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一塑料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现场有4名工人正在生产,厂房内有水洗机、粉碎机、清洗水槽、打包机等生产设施,有大量粘油塑料薄膜和工业碱。经调查取证发现,该加工点现场不能提供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验收材料;厂房内有大量奶白色污水横流;生产设施未配套污染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经厂房东侧明渠和西侧暗管向南排至向阳河内;向阳河水面有大量泡沫状,水颜色呈奶白色。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和完善手续;对厂区周边的水体污染及时清理修复。同时,组织监测站人员对车间、入河排污口、向阳河面、厂房南侧沉淀池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加工点负责人黄某某处罚人民币32万元,并将黄某某等二人移送公安机关。

下一步,涡阳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将对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切实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保障河流不受污染,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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