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市民消暑纳凉聚餐活动增加,酒驾醉驾风险也随之上升。为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省夏季夜查酒驾统一行动部署要求,7月1日,我市设置卡点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7月1号晚上,市交警一大队与三大队开展互查行动。晚上九点30分开始,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组织警力在城乡结合部开展酒驾查处行动。
行动中,执勤交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要求,科学部署警力,采取设点查缉与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严管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晚上10点左右,在市区前往谯东镇的城乡结合部,交警在对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检查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检查中,交警发现该驾驶人除了饮酒驾驶外,还存在无牌无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这样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进行下一步处理。
晚上10点30分左右,一辆小货车看到前方交警之后,突然把车停在路边,驾驶员下车撒腿就跑,交警迅速上前将驾驶员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晚上11时许,在花戏楼路和香附路交叉口,交警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形迹可疑,民警当即拦停该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带其到司法机构进行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天市交警一大队与三大队开展互查,我们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城乡结合部针对酒驾行为进行查处。”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汤王中队中队长刘振表示,夏季是涉及酒驾、醉驾等事故的高发期,希望广大驾驶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红线。
此外,根据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至9月底,亳州公安交警将于每周五、周六、周日和中秋节假期,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异地互查、“零点行动”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
记者:李锦文 文/图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