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在市区上路行驶,除了要悬挂备案登记牌照外,还要随车携带通行证,在规定时间内才可驾车上路行驶。7月2日,交警在路面检查的过程中,驾驶人竟然出示了一张“自制”的三轮车通行证。针对该驾驶人的行为,交警做出了注销号牌及电动三轮车通行证的处罚。
7月2号早上8时许,在市区芍花路上,交警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虽然悬挂了备案登记牌照的三轮车,但却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段行驶,随后交警将驾驶人拦停。
依据规定,交警告知驾驶人要处以50元罚款。然而就在处理过程中,交警发现三轮车通行证有点不对劲,其颜色及清晰度都与正常的通行证不一样。
“这个通行证的颜色比较淡,纸张比较软,与其它通行证不一样。”市交警一大队魏武中队民警张效军说介绍,经过现场比对,确定这张通行证并不是交警部门所发放的。
被交警指出问题后,驾驶人表示自己真的通行证在家,给交警出示的是复印件。
当交警问到,既然已经取得了备案登记牌照,也有通行证,为什么要再制作一张一模一样的呢?驾驶人表示,三轮车上没有锁,怕原件容易丢失,自己家是经营打印社的,就自己制作了一张,没想到这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证件上面盖着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个方形章,具有法定效力,拿着去伪造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向该驾驶人介绍道。
针对该驾驶人的行为,交警做出了注销号牌及电动三轮车通行证的处罚。
记者:李锦文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