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处不按规定时间上路的电动三轮车
亳州新闻网讯 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对电动三轮车违规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针对电动三轮车出行规律,交警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查控的方式,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流动查处。7月8日早高峰期间,十多辆违反规定时间段通行的三轮车被查处。
早上7点半左右,在市区芍花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交警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虽说悬挂着备案登记牌照,但却是字母G开头的,属于违反规定时间段行驶。
“早上7点到8点半,中午11点半至1点,下午5点到晚上7点,这些时段禁止上路通行。”交警告知驾驶人,要仔细阅读通行证上的细则,避开禁行时间。针对这名驾驶人的行为,交警依法给予了50元处罚,并提醒驾驶人以后一定要避开禁行时间段行驶。
早上7点50分左右,交警在建安路巡逻时,再次发现一辆违反规定时间段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交警依法予以50元处罚。“下次若再有违规行为,就要没收牌照了。”交警告知驾驶人。
8点10分左右,交警检查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牌照是字母GY开头的,未按规定时间段行驶。此外,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人无法出示通行证。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表示该电动三轮车不是自己的。随后,交警对这辆三轮车的牌照进行了暂扣。
“三轮车通行证上对通行时间都有规定,大多数三轮车车主存在侥幸心理,明知故犯,选择绕开有交警定点执勤的地方上路。”市交警一大队魏武中队民警张效军表示,针对这种情况,交警改变以往常规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采取以流动为主、定点为辅的方法对三轮车违规上路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