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公布了两起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安徽某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暗管、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生产废水案。
3月3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安徽某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水泵和软管擅自将中药材脱皮加工中产生的废水排放至公司南墙外土坑内,环境监测人员现场采集了土坑内的生产废水水样,经化验分析,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为4270mg/L、氨氮(NH3-N)浓度为16mg/L,分别超过《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表2标准41.7倍和1倍。
该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排放水污染物的中药材脱皮生产设施进行了现场查封;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32万元的罚款。同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处罚后,执法人员多次到该公司现场帮扶指导,帮助其完成整改,及时恢复生产,该公司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
涡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案。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大数据平台、视频监控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现,涡阳县某安水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的涡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自动监测数据总磷和氨氮多次出现日均值超标。
2021年12月13日,环境执法人员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总排口水污染物排放总磷自动监测设备显示,2021年11月11日,总磷日均值排放浓度为0.538mg/L,超过其《排污许可证》排放浓度0.076倍;总排口水污染物排放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显示,2021年11月16日,氨氮日均值排放浓度为5.474mg/L,超过其《排污许可证》排放浓度0.095倍。废水超标排放期间,该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总磷和氨氮自动监测设备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处19万元罚款。
针对该公司在污水处理厂运营中存在的环境管理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多次进行现场帮扶指导,督促全部整改完成,该公司主动缴纳了罚款。在严格执法同时,环境执法人员主动为企业剖析废水超标排放的原因并及时解决,经测算,每年将为该公司节省运行成本约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