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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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7月1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发布,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对2021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6个市、63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9项激励支持措施,其中我市多项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多项激励支持措施。

我市耕地保护成绩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处置效果明显,2022年省政府将按照市级1000亩的标准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我市成效明显,可获得市级300万元的激励。涡阳县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成效明显,可获得县级100万元的激励。

利辛县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2022年省政府在安排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反馈项目充足前提下)将按照县级1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在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按任务量增加5%测算分配资金,在分配省财政补助资金时单独奖补100万元。

我市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2022年省政府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和教育督导专项奖励资金时,按照市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并优先安排产教融合工程及实训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

我市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在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可获得50万元激励。蒙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统筹安排资金时可获得不少于100万元激励。

我市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情况好,2022年省里在分配下达中央及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时,将按照市级6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我市成效明显,省里在分配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将按照市级3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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