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7月26日早上,一辆未取得备案登记牌照上路的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查到后,拒不配合交警工作,最终被带到了派出所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当日早上8时许,在建安路与药都路交叉口,交警发现一辆没有悬挂备案登记牌照的封闭式电动三轮车自北向南行驶,随后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发现该车并未取得备案登记牌照和通行证,属于违规上路行驶。
然而面对交警的执法,三轮车驾驶人并不愿意配合,也不愿意下车接受处理。“我们详细介绍了城区三轮车治理的相关政策,告知其没有悬挂备案登记号牌,不能在治理范围内行驶,但是驾驶人不愿意听,拒绝配合我们的执法。”市交警一大队魏武中队民警张效军介绍。
随后,交警向指挥中心汇报请求支援,辖区派出所、特警相继赶到了现场。经过警方反复劝说,9点10分左右,驾驶人才愿意下车配合执法。驾驶人被带到魏武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驾驶人表示,自己平时都是在古城镇骑三轮,这次是进城办事,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治理,以后不会在治理区域内行驶。
交警按照规定对此辆封闭式电动三轮车辆进行暂扣,下一步将依规进行处理。
自6月1日零时起,在治理范围内,未经审批通行的电动三轮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交警提醒广大三轮车车主,一定要取得备案登记牌照才能在治理区域内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