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成“常态”

我市出台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活动组织实施办法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亳州市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活动组织实施办法(试行)》,旨在充分发挥市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提案工作质量提升。

《办法》指出,市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内容要聚焦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活动纳入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计划。市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可以采取实地调研、走访查看、听取汇报、会议协商等形式。

《办法》强调,市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主办单位,要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与会办单位、提案者加强沟通,综合考虑法律政策规定、现实条件和社会承受能力、外地经验做法等,理清解决问题思路,及早制订办理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提案办理的目标、方式、进度、落实措施等;要及时将重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向领衔督办的市党政负责同志汇报,听取意见要求。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要采取上门走访、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切实同提案者加强协商,认真听取提案者意见,提升重点提案办理质量。

根据重点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市政协相关委室与提案主办单位协商后,适时提请领衔督办的市党政负责同志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听取承办单位关于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以及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评价意见,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促进提案成果转化落实。提案主办单位根据重点提案督办会议意见,草拟提案正式回复,报请领衔督办的市党政负责同志同意后,按照规定要求回复提案者。

《办法》指出,市党政负责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作为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评选优秀提案和先进办理单位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支苗苗)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