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我市交警开展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专项治理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交警登记不戴头盔驾驶人身份信息

亳州新闻网讯 夏季天气炎热,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所反弹。8月2日上午,我市交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查处。

上午9时许,市交警一大队花戏楼中队民警在市区人民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查处过往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9时5分,两名骑着电动车并排而行的女子从人民路自东向西驶来,并未佩戴安全头盔。“您好,请靠边停车!”交警进行拦停,引导两名女子将车辆停放到路边安全地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登记身份信息。交警要求两人让家人送来头盔或自行回家取到头盔后,再到现场将电动车骑走。

9时17分,七八名学生骑着电动车向该路口驶来,记者看到几名学生中无一人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将几名学生拦停,现场讲解了交通法规,告知学生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以及如何正确佩戴头盔。随后,几名学生家长陆续送来了安全头盔,交警再次向学生和家长强调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然后将车辆钥匙归还给几名学生,让学生戴着安全头盔离开。

9时40分许,一名电动车驾驶人从机动车道向该路口驶来,而且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行驶至路口处被执勤交警拦停。“你看看这非机动车道上根本没有几辆车,你为什么还要走机动车道呢?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不但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会对其他人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记者注意到,在近一个小时的执法过程中,近百名电动车驾驶人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拦停。

针对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交警逐个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将车辆进行现场暂扣,并让驾驶人拿来头盔佩戴后,方可离开。

执勤交警介绍,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程度和死亡率大大下降。

“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防线。” 市交警一大队花戏楼中队中队长孙志刚介绍,交警部门长期以来都在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广大市民也都有所了解,但随着天气变热,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行为有所反弹。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共建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