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办理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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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获悉,该局联合相关部门近日办理了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案的4名当事人因非法狩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共需支付生态补偿金25080元,并在蒙城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栽植树苗。目前,涉案当事人已严格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2021年以来,我市建立了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联合督办等7项“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方式,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实,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尽快修复。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同两道“防火墙”守护着亳州生态环境。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将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两法”衔接机制指导实践,加强协作配合,用更优质高效的行政、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美丽亳州建设。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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