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妻子”助推文明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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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宽容大爱之心对待家人和邻里的“好妻子”,方能赢得大家的称道。8月16日,笔者走访了孙庙乡和谐村村民郑丽和幸福村村民程艳,了解到她们孝老爱亲,赢得周边群众一致好评的事迹。

近年来,利辛县孙庙乡通过评选“好妻子”、“好婆婆”等典型人物,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比有标杆,成为转变乡风民风、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一个好媳妇幸福一家人

孙庙乡和谐村的人都知道,郑丽不仅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更是出了名的好母亲、好儿媳。今年41岁的郑丽,是孙庙乡和谐村村民。她的公公早在多年之前因为突发疾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人伺候。因为需要养家,她的丈夫早出晚归,照顾老人的重担就落在了郑丽一个人身上。她刚嫁过来的时候,家里只有两间土房,生活很拮据,但她对眼前的生活从没有过怨言,经常想办法让老人吃好、穿好。简单的日常起居,看上去轻松,但每件事做起来都不容易,她都日复一日地坚持下来。

母亲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她的善行与孝行深深影响着孩子们。在妈妈的教育影响下,她的女儿不仅从小懂事上进,毕业工作后,在幼儿园上班赚钱补贴家用,来减轻父母的负担。在郑丽的悉心照顾和乐观精神感召下,一家人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共同面对生活的困难。虽然谈不上富贵,但这个家也过得安安稳稳,洋溢着满满的幸福。村里人都说:“多亏了郑丽这个孝顺媳妇,把老人伺候得这么好,这么长寿,现在我们村媳妇都在向她学习。”

痛苦中依然坚守大爱

今年52岁的程艳,是利辛县孙庙乡幸福村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

“她是个为家庭付出很多的好妻子,20多年来一直对瘫痪在床的丈夫非常好,不仅平时照顾得周到,还特别尊重理解老人。”说起程艳,村里的周边的群众都对她特别赞赏。

在别人的介绍下,1992年程艳和丈夫夏伏海结婚了,家里面的经济来源全靠种地和喂几头家畜。夏伏海疼爱妻子,家里种地、喂牛、喂猪……一切脏活、重活,都是他干。但是对于农村家庭,仅靠种地和喂几头牲口,日子总是过得紧巴巴的。

为了让家里的生活过得稍微宽裕点,2000年夏伏海和妻子的弟弟在山东莱芜一家私人开山采石场务工。谁能预料看似简单的工作却藏着巨大的灾祸?2001年,在开山时,突然塌陷,土堆、砂石纷纷掉落,将夏伏海埋在下面。经过救治,夏伏海伤到了整个脊柱神经,虽然意识清醒,但是以后只能躺在床上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微薄的工伤赔付、瘫痪卧床的丈夫、年幼的孩子……对于程艳来说,幸福太短暂了,丈夫倒下对她来说就是天塌了。

但是现实没有压垮她,为了能让丈夫恢复得好些,程艳坚持每天给丈夫按摩,头部、胳膊、腿部……在程艳的悉心护理下,丈夫的头部和两只胳膊能自由活动了。孩子小的时候,程艳既要照顾丈夫又要照顾两个儿子,还要干农活做家务,每天都要忙到半夜才能上床休息。

考虑到程艳情况困难,幸福村村委会为程艳夫妻二人办理了低保,又给程艳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在程艳顽强的支撑下,一晃21年过去了。两个儿子也长大了,令人欣慰的是儿子们很懂事。大儿子在浙江嘉兴从事快递行业,小儿子在浙江平湖电子厂务工,兄弟两个齐心协力挣钱,都是要让这个家越过越好。

丈夫经常对前来看望他的亲朋好友说:“我们这个家虽然苦,但是每个家庭成员都能活这么幸福,全靠妻子,没有比她更善良的女人了。”

好妻子促使文明乡风蔚然

“种不好地耽误一季子,娶不到贤妻耽误一辈子。”一个好妻子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能影响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近年来,孙庙乡通过评选“好妻子”、“好婆婆”等典型人物,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比有标杆,成为转变乡风民风、实施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截至目前,孙庙乡评选了200多名“好妻子”、“好军嫂”“好婆婆”“好儿女”“文明之家”等模范典型,正是这一个又一个平凡朴实又道德高尚的身边模范,他们用自己的质朴的品质营造了家庭的幸福,也在全乡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健康、文明、守法的家庭文明新风和社会氛围。

通讯员:江文静 张海龙 汝可蒙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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