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通告 销售进口白虾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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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涉食品安全案例。因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谯城区某水饺店被查处。

今年3月29日,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清单,对当事人的水饺店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核查并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20日从郑州物流港进口虾批发店,以197元/盒的价格购进7盒厄瓜多尔白虾(规格:1.4kg/盒),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3日,生产批号为A418-1578。当事人未遵守2021年6月7日发布的《亳州市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关于设立谯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谯疫防指〔2021〕6号)的规定,未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以及未进谯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消毒等,违反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相关规定。至案发时,上述厄瓜多尔白虾尚未售出,涉案食品被依法查扣,货值金额1379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谯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人销售的厄瓜多尔白虾7盒(总重量9.8kg),并处以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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