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一体化”统筹推进名城保护

我市建立全域覆盖、全面管控、全程管理的多级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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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年来,我市以构建“市县一体化”管理体制为抓手,建立了全域覆盖、全面管控、全程管理的多级管理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我市历史悠久,现有历史文化名城3个,其中亳州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蒙城、涡阳两县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谯城区城父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北关历史文化街区、涡阳县新华街及蒙城县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为推进名城保护工作,我市高位推动,统筹保护,成立了由市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17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各县区均成立了名城保护机构,落实专人专班、专职专责。同时,制定出台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市县一体化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

我市多级联动,协同保护,市名城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形成名城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并分解到成员单位。在推进名城保护过程中,建立了横向的联合办公机制,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提升改造、历史建筑的修缮等工作由各成员单位联合会商,研究意见,形成合力。

我市建章立制,规范保护,2018年1月,我市颁布实施《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条例》对历史建筑确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对名城保护的责任、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弥补了长期以来地方名城保护立法的不足。《条例》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以法规的形式增强监管工作的约束力,为历史文化遗产撑起了“保护伞”。

我市强化考核,促进保护。每年市委、市政府都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督查考核计划。市名城办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梳理出问题,形成清单,及时转办交办,督促整改。年底进行督查督办,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有力地保障了名城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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