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公司在2018年10月2日和安徽一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后签定的《中环时代广场(四期6—7#楼)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在2020年10月2日到期,且以前所有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均早于2020年10月2日过期。双方没有同意续签,乙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并没延续,特此声明终止该类合同。
安徽蒙星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日
鉴于我公司在2018年10月2日和安徽一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后签定的《中环时代广场(四期6—7#楼)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在2020年10月2日到期,且以前所有双方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均早于2020年10月2日过期。双方没有同意续签,乙方没有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并没延续,特此声明终止该类合同。
安徽蒙星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