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市区谯郡华府、丽阳春都等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复查时发现的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车主进行了处罚。
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位于市区董家街的谯郡华府小区,开展了消防检查。发现一居民楼的疏散通道上停放着多辆电动自行车。乘电梯到达楼上,检查人员还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甚至在楼道内充电。还有的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了自家门前。
“你好,电动自行车不能停放在门前知道吗?万一电动车失火,屋里人都出不来。”检查人员敲开一住户的房门,要求其立即将电动车移出居民楼。“小孩停的,我一会儿推走不就行了吗?”这名房主不耐烦地说道。检查人员再次向其强调了这种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表示接下来会进行复查,如果发现其依然将电动车停在门前,将依法进行处罚。
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李鑫表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本规定,将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在复查中发现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日前,检查人员对前一日检查的小区进行了复查,发现谯郡华府小区一居民在前期警告后,仍违规停放电动车,于是对其进行了罚款20元的处罚。
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该支队会继续加大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查处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